化妆品皮炎是指使用化妆品美容或油彩上妆时,引起面部或其他着妆部位皮肤的炎症性皮肤病。以面部和着妆部位皮肤红斑、水肿、水疱、丘疹、渗出、结痂、瘙痒、色素沉着等为临床特征。
归纳起来大致有两个方面:一是化妆品原料的内在质量问题,化妆品中的防腐剂、脱色剂、香料、遮光剂、制汗剂、乳化剂、染发剂和一些重金属物质,均不同程度直接刺激皮肤或引起皮肤的变态反应;部分化妆品中的某些成分还具有光敏性,使用后经日光,紫外线照射引起皮肤光敏反应,产生皮肤红斑或色素沉着。
另一方面,使用过期变质,被污染的化妆品,或使用的方法不当——如长期使用含有类固醇激素等的药物化妆品,可致毛囊炎、多毛症、血管扩张、皮肤萎缩等反应。化妆品接触皮肤后或产生直接的原发性刺激,或产生超敏反应,一些光敏性物质进入皮肤后可以出现光敏反应或光毒反应,这些便是化妆品皮炎的基本病理。